病人服務
健保有給付項目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規定收費,未給付項目除本院特有項目外,其餘參照台大醫院自費醫療收費項目辦理收費。
本院自費醫療收費項目費用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11月1日北市衛醫字第1103169587號函,同意參照經衛生局核定之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自費醫療收費項目。
註:所使用之醫材項目,其估計使用數量僅係預估性質,實際收費金額依實際使用以電腦結算合計之金額為準。
北市衛生局函: 2021/11/01 北市衛醫字第1103169587號 (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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