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時間(可當日取片)
星期一~星期五08:30 ~ 17:00
受理時間(隔日取片)
星期一~星期五17:00 ~ 17:30
申辦地點
B1「影像醫學部登記處」
申辦原則
有上傳至本院Main PACS系統影像為主
申辦費用
- 所有影像只要光碟容量允許皆可複製在同一張光碟,但視燒錄種類而有不同收費規則。
- 收費規則:
- 各種類(費用:200元):
不限筆數,只要光碟容量允許皆可複製在同一張光碟。
- 特殊種類:
單筆:200元
二筆:400元
三筆(含)以上:500元
- 若超出一張光碟容量,則每超出一張加收100元。
申辦流程
- 填寫申請書。
- 承辦人核對證件。
- 繳費。
- 憑收據取件。
申請人及應具備文件
檢查影像資料為個人隱私,為保障病人權益,若申辦證件不齊全或為影印本者恕不受理,尚祈見諒!
影像光碟申辦費用
燒錄種類 |
項目 |
收費規則 |
備註 |
各種類
|
一般X光
乳房攝影
泌尿道攝影
上消化道攝影
下消化道攝影
小兒攝影
子宮輸卵管攝影
脊髓腔攝影
牙科X光
核醫骨骼掃描
核醫心肌灌注
核醫其他檢查
超音波(部分)
內視鏡(部分)
眼科檢查(部分)
|
每一種類費用200元 |
1.僅提供光碟。
2.部份未上傳之超音波(如心臟超音波)、內視鏡、眼科檢查等恕無法受理,請至病歷室申請書面報告。 |
各種類 |
影醫骨質密度
核醫部骨質密度(僅提供光碟) |
200元(光碟) |
|
特殊種類 |
電腦斷層
磁振造影
血管攝影
核醫PET C |
單筆:200元/張(光碟)
二筆(含各種類+特殊):400元/張(光碟)
三筆(含)以上:500元/張(光碟) |
僅提供光碟拷貝
|
申請人及應具備文件
資料及申請人 |
具備文件 |
本人申請 |
身分證正本。
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 |
代理人申請 |
A.病人身分證正本。
B.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C.病人之委託同意書。
精神部病人之委託同意書須請病人簽名後並蓋章。
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
|
法定代理人申請
(未成年人:我國民法12條規定,年滿二十歲方為成年)
(受監護宣告者資料) |
A.病人身分證正本(未成年得提供戶口名簿正本)
B.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C.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法院裁定書等正本)。
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須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 |
具繼承權者申請
(往生者資料申請) |
A.具繼承權者身分證正本。
B.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等正本)。
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須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 |
取件時間
- 影像光碟拷貝原則上為60分鐘後取件,但若影像資料過多,需有較長之燒錄處理時間,將另與申請人協商取件時間。
- 當日無法取件部分,可採郵寄方式(自費50元)寄至國內指定地點。
其他注意事項
- 住院病人請向病房書記辦理。
- 有些特殊攝影(如為當日作之電腦斷層、核磁共振檢查),影像須做後處理程序,建議檢查結束約7日後醫師已發報告再申請辦理,以確保資料完整。
- 檢查影像資料為個人隱私,為保障病人權益,申辦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尚祈見諒!
- 諮詢電話:02-23220322#37900.37901.37902。
文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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